自2016年1月1日起,瀏陽將全面實施森林禁伐減伐三年行動,確保到2018年年底,全市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6.5%以上,森林蓄積達到1450萬立方米以上,全面改善瀏陽生態環境。
根據行動方案,此次實施森林禁伐范圍為:全市范圍內的國家級生態公益林,省級公益林、鐵路、高速公路、國(省)道兩旁、河流兩岸第一層山脊以內森林,禁伐面積達到11160.5公頃,涉及26個鄉鎮(街道)。
“禁伐范圍內除實施森林撫育、災害木清理,開設防火帶,工程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外,不得實施其他任何性質的商業性采伐,禁伐范圍外的商品林采伐量也將逐年遞減。”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。
作為林業大縣,近年來,瀏陽大力實施公益林保護、退耕還林、封山育林等生態保護工程,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66.2%,森林蓄積量1258萬立方米,為瀏陽的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。“十二五”期間,瀏陽封山育林面積達到13萬余公頃,同時嚴格執行森林限額采伐,實現了森林蓄積量凈增長。
據介紹,對于禁伐范圍內的竹林、工業原料林以及人工林,林木流轉合同到期的林木確需采伐的,林權所有者或森林經營者,可憑借伐區調查設計、相關證明材料報市林業局批準,并報省林業廳備案后方可實施采伐,采伐跡地必須在采伐當年或下一年度完成更新造林。原林地范圍內林木稀少的必須進行補種,以保證禁伐范圍內森林質量。
為強化責任落實,方案要求,各鄉鎮街道按林權落實到村組、個人,按3000-5000畝安排一位專職護林員,落實管護制度,加強日常工作考核,使管護工作落實到位。瀏陽將這項工作納入對鄉鎮街道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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